遇上大阪下大雨。邊騎車邊撐傘被大阪府警請到路旁「聊聊天」。
還是一樣日語聽不懂,反正臨檢都先拿證照出來再說= =。偏偏我沒事不會帶著護照趴趴走,只好拿出語文班的學生證。緊張的咧,又忘記自介的時候不能加さん!拼命說我是在這邊補習日文的外國人,接著問我這自転車是哪裡來的。正想辦法要解釋是租屋處一起租用的,突然就聽到用無線電呼叫我的自転車車牌,確認是否為贓車。最後告誡我說雨天不要單手駕車又撐傘,這樣很危險,就放我一馬啦。呼~Peace
根據大阪府道路交通規則第13条第2号,傘差し運転罰則5万円以下の罰金。
不禁又讓我想起去年沖繩交番事件。搭郵輪到石垣竟然把錢包忘在郵便局。而郵輪即將離港了,急忙跑去問郵局職員,無奈日語還是不通,拉了通日語的朋友再跑一次。才知道已經馬上把錢包送去交番那邊,幸好交番就在郵局附近,而且值勤警員也剛好快要下班。確認一下之後,領錢包,搭計程車衝港口,就把第一次日本計程車和交番打交道經驗留給石垣啦。
教訓就是,日語要好好學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